就在这时候,阁楼底下却是传过来一道有些粗狂的声音。
王建军低头一看,就看见一个皮肤黝黑,满脸络腮胡子的青年光着膀子进来。
“得志,你怎么来了。”
王建军看到来人,脸上也闪过一丝笑意。
这是他的发下赵德志,从小就喜欢跟在自己屁股后面耍。
前世的时候,两人都混的很一般,就连去星城打工,两人都几乎是一起的。
这家伙文化水平极差,甚至连自己都不如,但却特别喜欢三国。
家里的一本三国演义都被他不知道翻了多少遍,早就残破不堪了。
赵德志尤其崇拜其中的张飞,加上他的外型,咋一看,还真跟张飞有三分相似。
“我昨天就来找过你,老叔说你上县城了。”
赵德志噔噔噔的跑上楼,笑着说道。
“对了,我听老叔说你打到了一头野猪?”
赵德志盯着王建军,眼中满是火热。
想他一向自誉为赛过猛张飞的男人,可如今已经年过23,别说万军之中取敌将首级了,就连小兵都没当上。
现在听说王建军一人一刀就干爆了一头接近三百斤的大野猪,这让他怎能不羡慕呢。
“没有的事,有大黄的配合,我才堪堪伤了它,最终还是它自己摔死的。”
“它摔死的地方你也知道,就在茶树坡,我家那块苞米地边上的大青石下面。”
王建军笑了笑,现在想来,也是心有余悸。
打猎这活,虽然收获颇丰,但有的时候真的是在拿命在搏,稍有不慎,就是抱憾终生的局面。
所以,在王建军的计划里,在没有搞到一把猎枪之前,他并不准备进深山猎取那些大型的野兽。
“原来如此,早知道那天我就跟你一块去了,哎!”
赵德志点点头,心中也只能暗暗叹息。
想他赛张飞一般的汉子,如今居然因为没能猎取到一头野猪而可惜,想想也是蛮可怜的。
“对了,你今天怎么有空过来了,没去跟你爸下厨啊!”
王建军停下了手中的活计,有些疑惑的问道。
他这个发小,一生有三大爱好,第一就是张飞,这几乎刻进了他的骨子里。
第二个就是吃,这可能是家族遗传,他的父亲和爷爷都是村里的大厨。
到他这一代自然也传承了过来,平时里喜欢琢磨一些吃的,算是这个时代的美食家了。
第三个就是打猎了,这个爱好在王建军看来,就是为了前两个爱好而服务的。
只有打猎才能满足他赛张飞的心理慰藉,也只有打猎才能给他提供那些足够美味的食材。
“我昨天跟我爸下厨才回来,听说我爸又接了一单活,明天去隔壁公社,估计要两三天。”
赵德志摆摆手,有些无奈的说道。
他是喜欢美食不假,但他不喜欢天天下厨啊。
做菜这个东西,偶尔做一顿,是一种享受。
但要像上班一样,每天八个小时的做,就成了一种折磨了。
人家张飞是万军之战取敌将首级,仿若探囊取物。
他这个赛张飞,却只能天天刷锅下厨,与油盐酱醋为伍,何其悲哉。
但这个时代,他又有什么办法呢,作为一个厨子,他的生活已经比一般的农村人强的太多了。
要是不做厨子,他可能连吃饭都困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