傍晚时分,钱不多终于远远看到了石头房子,就矗立在百米开外。
当时那两队洛希的士兵,就是在这里自相残杀而死的。
钱不多跪在地上,捏起一撮泥土,尝试去找寻当时留下的痕迹,可惜不管是尸体还是血液,都已经被清理得干干净净,仿佛这片土地上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。
一只手拍了拍钱不多的肩膀:“亨特大人,亨特大人?”
钱不多抬起头,看着眼前这张熟悉的面孔。
那人大腹便便,两撇胡子各自卧在左右两团横肉之上,他穿着一身蜀锦织就得便服,看上去一副为富不仁的员外打扮,倘若不是他投诚的时候掏出这许多机密消息,就这副尊荣,实在跟“谷雨”的总旗这个人设挂不起勾来。
“亨特大人,这便是那逆犯藏身之处,此人有些本事,如果能为我所用,那一定能为陛下建立无数功勋,您带兵在这里稍候,我进去劝降,实在不成,您再杀了他。”
听起来这计划不错,钱不多看了一眼背后全副武装的兄弟们,足足两队人马,武装到牙齿,不管这个人有多么大的能耐,也不过就是个刺客,现在藏身处被自己团团围住,想逃出去是不可能的,只是如果能不费一兵一卒进行劝降,到时候也确实是大功一件。
“好好劝,成了,我给你记一功,如果不成……”钱不多抽出剑,随手一挥,旁边的一棵小树被拦腰斩断。
秦诤很明显被吓到了,他畏畏缩缩的跪下,亲吻了钱不多的脚,起身,向着石头房子走了过去。
“亨特,你觉得这些东陆的猴子可信吗?”说这话的是这次行动的副队长兰伯特,从脸上细密的皱纹和几道伤疤可以看出这个人的经验和资历,只可惜他四十多岁都没有混上一个骑士的头衔,能做到副队长已经是他的极限了,但是军中往往并不以军衔论高低,还要看这个人的战斗经验、战斗实力等等多重因素。
而兰伯特除了经验丰富,还有一个特殊的身份——“龙骑士”。
当然并不是说这位敢骑上那种十几米高的巨龙的脖子,在空中征战四方,而是——他们是巨龙神教的信徒,其中有天赋的或者信仰纯粹的,可以与龙沟通,在地面上就可以跟龙的意识进行连接,从而操控巨龙进行作战。
据说兰伯特也曾经参与过上次战争,他作为龙骑士踏平了三座城池,如果不是后来被齐国军队夜袭,除了他侥幸逃脱其余人全军覆没,恐怕也能封得一个骑士的爵位了。
之前肯特大人把兰伯特安排给钱不多的时候,就提过这件事情。
“虽然你是队长,但你要记住,兰伯特才是你们这支队伍的核心,遇到任何危险都要以他的意见为重点考虑。”
“老实说,我信不过他,这群齐国的间谍都精明得很,哪像我们这群当兵的。”
兰伯特点了点头,下令军士把武器握在手里,全员戒备。
太阳逐渐西斜,钱不多看着石头房子里亮起的灯光,这个时候两个人应该已经开始商谈,或者互相动手了吧?
钱不多有些疑惑,为什么自己会有这种感觉,感觉里面的两个人会大打出手?
似乎有什么白色的东西落在了钱不多的鼻头之上,他用手轻轻抹了一下,感觉鼻子湿漉漉的——
下雪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