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过一会儿,服务员就端着一个茶盘走了过来,里面有一个保温瓶和两个放了茶叶的玻璃杯,这在锦城的茶馆里,算是标配。
服务员现场把开水倒进茶杯里。
随着滚烫的开水接触到茶叶,一片片原本干瘪的茶叶竟绽放开来,“果然像雀鸟的舌头,”陆羽看着茶杯,不由得感慨一句。
陆羽喝过的各种茶也不少,但对于这望山雀舌,还真是第一次,虽然跟其他的雀舌看起来差不多,但随着时间的推移,也显出了不同来。
“陆先生,对茶也有研究,”马天成端起茶杯,抿了一小口说到,“好茶,只不过井水比起山泉水来还是差了一些。”
对于爱茶的人来说,一是茶叶,而是水。
在城市里,没有好的山泉水,只能用矿泉水泡茶。老一点的茶馆才有自己的水井,这一家估计也是用的地下水。
“马老板,不仅手段高明,还是一个有文化的人,”陆羽微眯着眼睛,他转头看向马天成。
“陆先生,说笑了,我不过是个给人跑腿的,算不得什么老板。”马天成这话虽然说的是事实,但也表明了自己的立场,他做的事情都不是自己的想法,听命于人罢了。
陆羽当然听出了弦外之音,这就很好。马天成首先表达了善意,说明他并不想跟陆羽正面冲突,有了这一层,陆羽也不必过于担心。
只是,对于马天成这样的老油条,他也要有所防备才行。
“言归正传,马老板,说说张林的事情吧。”陆羽也端起茶杯喝了一口,清香中带着一丝丝的甘苦,确实别有一番滋味。
马天成没有立刻回答,而是突然转头望向河边,他似乎在回忆着什么,又好像陷入了无尽的思绪,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,“我跟张林其实认识了好多年,我们也算是朋友吧。”
说话间,马天成也陷入了回忆......
2008年,北京奥运。
那年,马天成28岁。他在滨河大桥开了一家酒吧,生意还不错,就是黑白颠倒,他一年也看不到几天太阳,尤其是锦城还是一个少晴的城市。
这一天,马天成忙碌了一整晚,正准备回家睡觉的时候,一个人出现在他面前。
张林,一头披肩长发,宽松的T恤和牛仔裤,给人一种“文艺青年”的感觉,但事实上,这时候的张林已经毕业一年了,换了好几份工作,不仅没存下钱,还过着到处寄居的生活,周围的朋友都烦得不行。
“老板,我会唱歌,能到这里来上班吗?”张林眼里已经没有了光彩,只有对生活的无奈。
马天成看了一眼张林,然后转头就走向自己的吉普车。
见马天成要离开,张林有些绝望,这已经是他失业两个月来,被拒绝的第三十六次,要是今天再找不到工作,他不仅要露宿街头,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。
那时候,锦城的大街小巷还能见到沿街乞讨的乞丐,张林好几次都准备彻底放弃,索性加入丐帮算了,可最后都没有走出那一步。
他再难也不能当讨口子,这是他的底线,他虽然被人瞧不起,但他不希望连自己都瞧不起。
父母已经很久没有给他打电话了,他也不想打电话回去,毕竟得不到安慰,还有无尽的奚落,这让他原本脆弱的自尊心,无法承受。
至于同在锦城上大学的弟弟,他更不想联系,弟弟从小就比自己优秀,天然的自卑让张林不想多看一眼自己的弟弟。
张林感觉浑身一软,然后就失去了意识。
当张林再次醒来的时候,他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黑色的皮沙发里,身上还盖着一张毯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