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日的《开心鬼》系列同样是新艺城的重点盈利项目,虽不及《最佳拍档》的票房成绩,但凭借低成本制作,却在投资回报上丝毫不逊色。
黄百鸣听闻这一创意后,颇为心动,决定挑选一批中学时期的青春佳人,组建“开心少女组”,再以此为基础拍摄《开心鬼》系列。
数日前,曹昆便向黄百鸣递上了精心整理的一份名单,名单上的每位女孩均出生于1980年前后,年龄在14至18岁之间,个个姿容出众,在原有时空早已崭露头角。
其中首推李俪珍,接着便是张雪友的前妻罗美薇,她有幸成为“开心少女组”的成员之一。
此外,温碧瑕、曾骅倩、周海眉和叶孜楣也同属此年龄段的倾城之姿。
本应还有另一位人选——16岁的张曼玉,其外貌与气质皆符合标准,可惜曹昆对她并无好感,故而未将其列入名单。
曹昆特别叮嘱黄百鸣务必将这些女孩全部召集起来参与面试,并且强调,每位新人的100万签约金同样适用于这些青春佳丽。
值得注意的是,除曾骅倩家境稍优外,其余人的家庭条件普遍普通,尤其是来自平民区的温碧瑕。
当父母们得知签约十年即可获得百万港币时,无不欣然同意,毫不犹豫地将女儿的演艺合约交由新艺城全权代理。
然而,他们并未察觉,这纸合约便是他们女儿的命运书,从今往后,她将完全归属于曹昆。
四年的精心雕琢后,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变化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