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保国高兴着,出手的五块钱也不觉得心疼了。
虽然是个闺女,但是出息了,他脸上就有光。
原本对二闺女的芥蒂全部烟消云散,这时候金财财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仅次于老娘和儿子们了。
有了好事得庆祝,他高高兴兴地招呼张爱芳,“家里的,买点好菜回来,咱们一家子好好吃一顿。”
先前喝药喝的吃啥也不香,现在顺便也换换口味。
张爱芳迟疑了一下才应声,从装家用的饼干盒子里抽出一张纸票,递给了金秀秀,“去街上买点猪头肉和猪肝,卤煮也来几碗。”
金保国最爱吃这个下酒,如今还养伤呢,酒不能喝,吃点猪头肉也是好的。
金秀秀不情不愿的拿着两个饭盒出门了,吃肉当然是好事,但是一想到是给从小傻的掉渣的妹妹吃的,她就气不顺。
为啥没有淹死她呢!
扫把星!
金财财不管她想的什么,反正到了学校,回家的时间就少了,耳边心里都清静不少。
班里的同学都对她很好奇,后来见她这么小的年纪,学习又好,大家都很照顾这个小妹妹,所以金财财过得还不错。
金秀秀就不一样了。她到了学校就出名了,初中同学乃至小学的学生,都扎堆去看她。
看看是什么神人,居然心狠到想杀了妹妹。
都是附近街道的,谁不知道谁?
她干的一系列事儿,哪怕是在家大声嚷嚷的事情,同学们都知道了,再加上一脸爆红结痂的疙瘩痘,谁敢靠近啊,没上两天学就哭着回家说不去了。
“不去正好,你也年纪不小了,平时成绩又不是太好,干脆退学回家照顾弟弟吧。”
金保国板着脸说。
张爱芳也同意,少了一个看孩子的,她是真的有点照顾不过来,送玻璃厂到底不如自家人照顾着放心。
金秀秀当然不能同意,在学校里学得抓耳挠腮也比在家看孩子幸福啊,她才不愿意呢。
金财财在学校过了一周,周日回家待了一天,知道爹妈的想法,简直不要太惊讶,“你们做大人的心就这么宽吗?”
金秀秀可是有没看好弟弟的前科,若不是把妹妹推水里救人,俩弟弟最轻也得大病一场。
“不让她上学,你们就不怕她怀恨在心,弟弟或者家里房子有个好歹啊?”
这种人,着急了肯定什么也不在乎,只顾自己痛快。
金保国想着都悚然一惊。
张爱芳即便不相信大女儿会做这样的事,但是金财财描述的可能实在太可怕了,她赌不起万一。
这种事情就交给夫妻俩发愁吧,自己养的孩子,自己头疼去。
金财财被牛宝山和张天明抓走当吉祥物去了。
她上学之后,两个人仍旧去过好几次芦苇河,除了篓子里有点收获,大一点的鱼是一条也抓不上来。
张天明不信邪,还费老大劲找人借了渔网,这回倒是有点收获,但都是些餐条儿、小鱼小虾,就是没有大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