夭寿哦……
金财财捂着脑袋站起来,感觉整个人晕晕的。
就算是义骸瞬间代替原主,一些遗留在精神上的感觉也叫人感同身受。
这是喝酒喝死的吧?加了料的酒,正常人喝不死也该昏迷了。
她没在家,是在一家酒吧,“好朋友”帮她点了一堆酒,看着她喝的酩酊大醉。
下一秒就该被拉走帮好朋友抵债了。
原主叫金露,“金风玉露一相逢,便胜却人间无数”的那个金露,原本以为是父母对美好爱情的纪念,后来才发现写这首诗的是个花丛浪子,而她妈是三而不自知的一方。
原配在她小学毕业的时候打到家里去,她妈才知道事情真相,顿时崩溃不已。
原本还以为老公是个海员,没想到是个海王。
后来因为这件事,名声不好了,在本地待不下去,母女两个就搬家了,搬到了外地。
她妈过不了这个坎儿,有了心病,工作时断时续,家里经常入不敷出。
在她考上大学后,因为心理和生活的压力,自杀了。
“爸”倒是有点良心,不知道从哪儿听说了她妈去世的消息,打了十万块钱过来,但从此再也没有音讯。
金露拿着这个钱上了大学,成绩一直挺好,加上申请的奖学金,平时生活也够了,只是爱为以后的事情发愁。
大学毕业生这么多,她的专业又不是热门,也没什么技术性,将来每月能拿个七八千就是走运了。
搬家后颠沛流离,很多次因为交不起房租被赶出来的记忆叫人再也不愿回想。
以后的生活怎么办,还继续这样,房东一提钱就大难临头?
她是孤零零的人,怎么能不羡慕父母双全普通家庭的同学,还有一掷千金,为了追星甚至跑到国外看演唱会的大小姐栾宁宁?
学校里有些天之骄女的生活多肆意,家里给在学校附近买了房子,出入都是豪车,吃的穿的用的,她多双翅膀也赶不上。
机缘巧合之下,她开始了依附栾宁宁的生活。
这在国外应该叫做傍友?就像帕里斯旁边拎包的卡戴珊,就像玛格丽特身边的女伴朱利,跟班跟对了“主人朋友”,也能获得不少有形无形的好处。
不管是怎么样,她靠着逢迎大小姐,开拓了眼界,也深深为那个纸醉金迷的世界而倾倒。
后来毕业了,大小姐在自家公司挂了名,到处游山玩水,身边有的是人追捧。
她失了靠山,便靠着自己这些年长的见识,报了个名媛训练班,并且以优秀成绩毕业,找了个既不那么老,也没那么狠的霸道总裁,成为了对方的“女朋友”。
实际上就是养在笼子里的金丝雀,样貌、身材、学识都拿得出手,知情知趣,唯一的要求就是必须一对一,这点坚持反而成了一种特别,霸总有点欣赏,也答应了。
但是美貌的保质期太短了,更别提还加入了金钱和权势。
霸总是金露能够到的条件最好的男人,要是幸运,还真能嫁入豪门改变阶层,但是她却绝对不是对方最优的选择,事业想要长久发展,除了自己的努力,也少不了联姻。
总裁有了新目标,想要娶对方为妻,想要叫她隐于人后,金露却不乐意,她爱钱、拜金,但总归有条底线,绝不做小三。
谈不拢只能一拍两散,世界上的女人又不止她一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