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岱,从三十几年前跟着家主做事,一直都是兢兢业业,从不马虎,受家主赏识,赐下功法。
一眨眼,三十几年过去,李岱自己虽然天赋不高,但好歹也是活血境巅峰,更是千叶家的管事,走出去大家也得“李爷李爷”地招呼着伺候着。
这次虽然名义上是千叶佐少爷带头完成这次买卖,但实际上做事的还是李岱自己,但正因为如此,李岱更不能马虎,毕竟这次的买卖关乎着千叶佐少爷的声誉,总不能少爷第一次出门走货就栽在自己手里,那可就有苦头吃了。
因此,李岱此行,事无巨细都要亲自操劳,就连今晚,少爷和安同县几位俊杰一起喝酒,自己也没跟过去。倒不是说李岱不关心千叶佐的安危,而是千叶佐本身也有活血境的实力,而且在那几位俊杰的地盘上,安全是不用考虑的。
而李岱便留守在码头看好货物,虽然在这里有胆子来找麻烦的估计没人了。
但谁曾想,今晚还真有贼人过来,本来李岱随手就可以拿下贼人,直接逼供。但这次买卖是少爷牵头,绝对不容许有半点差错,所以李岱在那一刻犹豫了。
他想了很多种可能,如果那贼人没有同伙自然是最好;如果有同伙,只要问出来也可以;但怕的就是这贼人是死士,或者只是别人用来试探的棋子,自己若贸然出手,便会让敌人蛰伏下去,隐藏在暗中的敌人才最可怕!
最重要的是,这次买卖不容有失!
因此,李岱做了一个决定,不去打草惊蛇,派人偷偷跟踪那贼人,查明其底细。因为李岱为防敌人调虎离山,便坐镇码头,派自己手下的的头马带着人去跟踪,想来一定万无一失!
“呵呵,”李岱此刻喝着点小酒,晚风吹过,不觉一身通透,“这才是生活嘞。也不知道这次哪家不长眼,敢来吃我千叶家的货。要知道,最近有不长眼的家伙,好像是三年前,还是四年前,反正已经沉在海底喂鱼了。”
晚风拂过,看着波光粼粼的河面,李岱突然愣住了,只见手中一壶酒已经没了。
“那么快?”李岱皱着眉头,抬头看看月色,“怎么还没回来,不会出了什么事了吧?”
几刻过后,一队人马从城内出发直奔码头,随后,又是四处分散,高举火把,使得城外有如白昼,等人马打着哈欠回到城内时,已见东方之既白。
城西码头。
一座简易搭建起来的凉棚内,站着几个身穿华服的人,他们端详着几具血肉模糊的尸体,有几人脸上露出嫌弃的表情。
此时,李岱说道:“这确实是马五他们三人,残留的衣物确实是我们千叶家的制式武士服。”
一个神色傲倨的年轻人点点头,问道:“郭明杰,你们锦衣卫查出什么没有?”
郭明杰摇着折扇,傲慢说道:“这不明摆着嘛!尸首都被野兽咬成这样了,伤口也被处理过了,鬼才知道是什么人下的手!这三人也是够笨的……”
那年轻人脸色一变,一身活血境修为显现,盛气凌人道:“郭明杰,你嘴巴放干净点,这不是你能说的话!你们锦衣卫也是废物,这点东西也查不出来!”
郭明杰被那年轻人所震慑,身上修为也不自觉显露出来,赫然也是活血境,只是气血气势明显比不上那年轻人,只能恨恨地别过头去。
李岱出来打了个圆场:“少爷,这次还是要感谢锦衣卫的帮忙,否则,也不可能在荒山野岭找到尸首。郭校尉,锦衣卫可查出什么细节没有?”
李岱给了个台阶,郭明杰只好说道:“确实查不出什么人用什么手段杀害的,但根据有经验的锦衣卫查看,没有发现先天期的高手出手的痕迹,而且从一些蛛丝马迹上看应该只有两个人出手。”
郭明杰虽然嘴上没说,但脸上依然写着“你看,三人被两人干掉,不是废物是什么的表情”,郭明杰的实力虽然没有眼前这千叶家的少爷千叶佐高,但这是安同县的地盘,自己的叔父是掌管安同县锦衣卫的百户,在这里,郭明杰郭校尉从没怕过谁!